以下是2009年以前入学学生

1、门诊

1.1江南大学校医院就诊

学生入校三个月后凭学生病历到校医院就诊享受江南大学公费医疗。

1.2外院就诊

1.2.1本地医院就诊

由于各种原因,校医院会将一些患病学生转上一级医院诊治,学生凭转院证明回校医院报销,报销比例:药费可报部分(参照无锡市社保的有关规定)的70%,检查、治疗等可报部分报销50%,总额200元封顶,若因病情需要经医院同意后100元以上大型检查的可报部分,可按50%另报。

1.2.2外地医院就诊

寒暑假30元封顶,其他时间到外地就医须经校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,报销办法参照1.2.1.

1.2.3慢性病外院就诊

每月限额报销80元。

2、住院

学生在校期间每年交保险费30元均可享受在本地和外地医院住院的保险报销。报销范围由保险公司根据用药情况比例不等。此保险除外先天性疾病、精神疾病等保险公司责任免除的一些病种。

3、意外伤害

学生在校期间交纳保险费后均可享受意外伤害保险,额度范围同上。

4、报销时间、地点、所需材料。

4.1 报销时间和地点

蠡湖校区:每周二全天 校医院A102室

4.2学生门诊报销需递交以下材料

本校病历卡(须提供本校医院转院证明);就诊医院病历卡;用药明细单、处方;发票;学生证

4.3学生意外伤害(门诊)保险理赔需递交以下材料

就诊医院病历卡;用药明细单、处方;发票原件和复印件;学生证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
4.4学生住院保险理赔需递交以下材料

就诊医院门诊病历卡;住院用药明细单;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;发票原件和复印件;学生证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
以下是2009年以后(包括2009)入学学生

学生入学即参加无锡市居民医疗保险。

参照:无锡市城镇居民(大学生医疗保险)医疗保险就诊须知

5、半劳保家属报销须知

;到指定医院就诊,凭该医院病历、发票、用药单和本校半劳卡。若住院还需提供出院小结。所有发票务需原价。

6、在校统筹儿童医疗费报销

本校病历(原则上在本校医院就诊);外院病历卡;用药明细;发票;若住院还需提供出院小结。

7、在外地医院生育的医疗费报销

未领取本校生育统筹证明;医院门诊病历卡;发票;用药明细;出院小结。

江南大学医院